当事人 |
仲玉红, 锦州乐普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大连海事法院 |
内容 |
仲玉红:本院受理的原告锦州乐普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仲玉红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大连海事法院锦州法庭一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开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