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湖北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汇泉典当有限公司 ,咸宁太乙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21)鄂1202破申5-1号,(2021)鄂1202破6-1号 |
案由 |
典当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年4月12日,本院根据武汉汇泉典当有限公司申请,依法作出(2021)鄂1202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咸宁太乙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咸宁太乙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2021年6月25日,依法作出(2021)鄂1202破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咸宁太乙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为保障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共同利益,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定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现场不接待债权人参会。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