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于海波,张利伟,郎小平,张扬,殷宝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嘉沃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民终128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嘉沃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于海波、张利伟:本院审理的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与被上诉人郎小平、张扬、殷宝信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8民终1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