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自力,蔡常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宜丰县鸿盛物流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 ,上海亿佳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681民初946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亿佳物流有限公司、宜丰县鸿盛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自力诉被告上海亿佳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蔡常俊、宜丰县鸿盛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681民初94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