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斌斌,赵沙沙,陈小芳,程元森,崔榴红, 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882民初133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小芳: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斌斌、赵沙沙、陈小芳、程元森、崔榴红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882民初1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