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崔航天,崔扬磊,杨佳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孟州市营销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0883民初266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扬磊:本院受理原告崔航天诉被告杨佳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孟州市营销服务部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883民初266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鉴定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进行质证,逾期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当天上午10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参与选择鉴定机构的权利。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