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全义,马晓燕,马玉清,马有清, 兰州普赐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恒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民初6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州普赐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马全义、马晓燕、马玉清、马有清:本院受理原告甘肃恒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兰州普赐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马全义、马晓燕、马玉清、马有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甘01民初6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