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鲍春玲,郭双,朱玉君,刘继军,孔德健, 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民终2736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郭双: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鲍春玲诉被上诉人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郭双、朱玉君、原审第三人刘继军、孔德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6民终27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