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丽娟,杨宝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0114民初759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杨宝:本院受理原告杨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114民初759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下一周星期一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