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树强,谢沉棉, 河北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0104执恢30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张树强、谢沉棉:本院受理关于北京中联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北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张树强、谢沉棉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作出的(2020)冀0104执恢30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张树强持有的新疆天盛兴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2%的股权;拍卖被执行人河北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27%的股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4执恢302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