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山汉唐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3民初3244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山汉唐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324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汉唐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护保养费及维修检验费共计21925元;二、驳回原告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