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侯保庆,段明慧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8民初17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明慧:本院受理原告侯保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08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