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强,潘寒,雷明,魏克宝,何译巍, 武汉正之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1231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正之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潘寒、雷明、魏克宝、何译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强与被告武汉正之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潘寒、雷明、魏克宝、何译巍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123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