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关佩芳,,第三人-范辰辰, 冠鼎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秦皇岛三发船舶燃料油有限公司 ,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302民初883号,MY-JH-2017008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辰辰:本院受理原告关佩芳诉被告秦皇岛三发船舶燃料油有限公司、第三人范辰辰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302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一、原告关佩芳等27人与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冠鼎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编号为ZZ-BJ-201912006的《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第三人范辰辰有义务协助原告关佩芳等27人将编号为MY-JH-2017008《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至原告关佩芳等27人名下。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秦皇岛三发船舶燃料油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