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罗小腮,龙胜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黔0425民初6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小腮:本院受理龙胜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425民初6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