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段胜勇,陈化林,第三人-重庆市煌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迈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黔0302民初383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迈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胜勇与被告重庆迈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重庆市煌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6月9日作出(2021)黔0302民初3837号民事裁定书,原告陈化林不服该裁定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2020)黔0302民初3837号《民事裁定书》;二、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