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阚文波,田杨,何秋丽,江汉香,张念波,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顺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襄阳市泰邦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鄂06民初11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泰邦电器有限公司、襄阳顺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阚文波、田杨、何秋丽、江汉香:本院受理原告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襄阳市泰邦电器有限公司、襄阳顺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阚文波、张念波、田杨、何秋丽、江汉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张念波对本院作出的(2021)鄂06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