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书郓,梁荣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20227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书郓、梁荣宝: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公司诉被告张书郓、梁荣宝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782民初2022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交费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交费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