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前程,吴宝林, 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5民终1334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宝林:本院受理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谈前程、吴宝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5民终1334号的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