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覃兵生,董明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524民初197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明武:原告覃兵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24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