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姚琦霞,第三人-,万小弟,万全林,杨雪红,万倩,郭海亚,张庆伟,魏永强,梅文金,梅宏,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 ,嘉善千叶花塑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小弟、万全林、杨雪红、万倩、郭海亚、张庆伟:原审原告姚琦霞与原审被告嘉善千叶花塑料有限公司、魏永强、万小弟、万全林、杨雪红、万倩、郭海亚、梅文金、梅宏、张庆伟、第三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再审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2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