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郑大为,石金凤,郑军,程永平,贾金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122民再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金凤、郑军: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郑大为与你们及被申请人程永平、贾金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122民再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