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若超,张克文,孙丽丽,王立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城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22民初137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克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城县支行与被告王若超、张克文、孙丽丽、王立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22民初13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