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小玲,申云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9001民初10534号 |
案由 |
彩票、奖券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云龙:本院受理徐小玲诉申云龙彩票、奖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9001民初10534号的判决书等。判决如下:被告申云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小玲74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