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华凤莲,宋延铭,河岸嘉晟宏安投资担保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 ,郑州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豫0108执167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华凤莲:本院受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与郑州市长兴酒业有限公司、宋延铭、华凤莲、河岸嘉晟宏安投资担保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08执16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裁定书、责令履行通知书。(2019)豫0108执167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华凤莲名下位于金水区生产路7号院4号楼东4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0501016727)。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机构,逾期既不履行义务又不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定评估机构,本院将依法选定评估拍內机构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