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甘维民,熊成志,苏兵,刘新栓,艾勇,贾军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武汉中联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心支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2021)鄂0115民初3411号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苏兵:本院受理原告甘维民诉被告熊成志、武汉中联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苏兵、刘新栓、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艾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心支公司、贾军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上诉人甘维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就(2021)鄂0115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补正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