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董宏宇,, 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 ,武汉商控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七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天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松滋市陈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消防管理(消防)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商控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天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七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松滋市陈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宏宇诉你们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电子诉讼知情同意书、电子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