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武番,胡丹丽,梁力超,梁力波, 无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8)冀0130民初1780号,(2021)冀0130民申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番:本院受理胡丹丽因与无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番、梁力超、梁力波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无极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2018)冀0130民初178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30民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无极县人民法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