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冲,刘小东,臧伟丽,张晓东,臧英丽,臧义, 昌黎县金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昌黎县长盛恒安车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臧义、昌黎县金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人刘冲与被申请人刘小东、臧伟丽、张晓东、臧英丽、臧义、昌黎县金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黎县长盛恒安车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报告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10时到我院三楼司法鉴定摇号室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10时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0日9时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上述时间节点节假日顺延)。未到场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