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梁健,张琪,刘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2民初1634号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梁健与被告张琪、刘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2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