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彭万均,范鹏, 遵义茂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黔0302民初16653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内容
范鹏、遵义茂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万均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302民初166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遵义茂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彭万均209253元;二、驳回原告彭万均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40元,由被告遵义茂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限你们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