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邹晓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黔0423民初1159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晓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423民初1159号民事上诉诉状副本、举证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