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亚, 宜昌弗洛伊德商务有限公司 ,宜昌哥仑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长阳北纬三十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25执异2号,(2022)鄂05执复1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宜昌弗洛伊德商务有限公司、宜昌哥仑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阳北纬三十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昌弗洛伊德商务有限公司、宜昌哥仑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阳北纬三十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周亚不服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2021)鄂0525执异2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5执复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2021)鄂0525执异2号执行裁定;二、确认周亚对案涉股权申请的冻结有效,顺位于中基能源公司对案涉股权申请的冻结之后。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