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谢军良,谢军明,谢和恩,徐志元,程成,傅维嘉,臧利平,郭成钰, 浙江舟发投资有限公司 ,明生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科天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902民初2380号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傅维嘉、臧利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告浙江中科天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明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舟发投资有限公司、谢军良、谢军明、谢和恩、徐志元、程成、傅维嘉、臧利平、郭成钰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902民初238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