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姚秀峰,,崔槐玲, 商丘诚信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虞城县科旺食品有限公司 ,虞城县大洋量具有限公司 ,商丘市宸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虞城县豫丰华福利挂面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402民初10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虞城县大洋量具有限公司、商丘市宸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虞城县科旺食品有限公司、虞城县豫丰华福利挂面厂、姚秀峰、崔槐玲:本院受理商丘诚信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姚秀峰,商丘市宸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2)豫1402民初101号的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