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根庄,高红,唐艳艳,杜兴义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唐艳艳、杜兴义:本院受理原告吴根庄、高红诉唐艳艳、杜兴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后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