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升,廖健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925民初127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健:原告李升与被告廖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925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廖健偿还原告李升借款5000元(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廖健负担(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