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继申,杜建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继申:本院受理杜建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的时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于答辩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陆良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