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彭勇,胡朝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82民初786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朝英:本院受理原告彭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82民初78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彭勇撤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茅台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