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震,王林林, 金华市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03民初385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震、王林林:本院受理金华市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03民初3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