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庆伟, 新乡市红旗区久谷香八宝粥新二街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02民初647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乡市红旗区久谷香八宝粥新二街店:本院受理原告黄庆伟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02民初6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