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郭锦斌,陈伟堂,陈文龙,黄琬坤,第三人-,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红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正威产业投资(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伟堂、陈文龙、正威产业投资(西安)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红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雨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关天正威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锦斌、陈伟堂、陈文龙、黄琬坤、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正威产业投资(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杭州红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