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华昌,杨国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武汉致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华昌(xxxxxxxxxxxxxxxxxx)、杨国林(xxxxxxxxxxxxxxxxxx)、武汉致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诉杨华昌、杨国林、武汉致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前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