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 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市惠利速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3民初12491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惠利速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上诉人武汉市惠利速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就(2021)鄂0103民初1249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