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州天达网架幕墙有限公司 ,唐山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葫芦岛时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7民终768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葫芦岛时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原告徐州天达网架幕墙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时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葫芦岛时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7民终7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