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罗飞,李廷英, 册亨富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2327民初334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飞:本院受理原告册亨富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李廷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1)黔2327民初334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册亨县人民法院秧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