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岭, 曲靖佰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智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02民初7938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智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岭诉云南智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曲靖佰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云0302民初7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云南智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何岭工程价款人民币900000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的计算以未付工程款900000元为基础,以月利率0.02%为计付标准,计息期间自2021年5月1日起直至工程款履行完毕之日止。二、由被告曲靖佰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主债务900000元以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3210元,由被告云南智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曲靖佰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