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杭州彬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捕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2民初6476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彬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2021)浙0102民初6476号厦门捕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彬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02民初647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