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娜,赵宗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321民初36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宗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321民初3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永昌县人民法院西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