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其明,殷江红, 乌鲁木齐建盛抗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乌鲁木齐建盛抗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其明、被上诉人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殷江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6-24 |






